【编者按】
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,国药医工总院纪委推出“纪检微课堂”专栏,通过推送党章党规党纪知识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,提醒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筑牢思想防线,不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,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为习惯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
“躺平”本来是网络词汇,现在用来表示部分人看淡竞争、主动追求低欲望的生活。这种消极心态看似是享受无压力的理想生活,实则是不担当、不作为,不思进取,缺乏干事创业的勇气和动力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纠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整治“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、不用力”“玩忽职守不作为”等作风问题作出部署,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根源、找准症结,精准纠治、增强实效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作风建设取得历史性、开创性成就,党风政风焕然一新,但现实中仍有少数干部不主动担当作为,工作消极被动、安于现状,缺乏干劲斗志,见到工作两手一摊,碰到问题两眼一黑,直接“躺平”,被称为“躺平式”干部。
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也是国药医工总院“十四五”战略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。蓝图已经绘就,号角已经吹响,关键在总院各级领导干部埋头苦干、真抓实干、担当作为,拒绝“躺平”、不信“躺赢”,把蓝图变成现实,为医工总院高质量创新发展贡献力量。
【“躺平式干部”的表现形式】
1、投机取巧、偷奸耍滑的“躺平式干部”。这类人干工作挑挑拣拣,拈轻怕重,有利的抢着干,不利的绕着走,干工作不积极,有功劳却不放过。这类人的心思不在工作上,主观上不愿意做事,“只喊号子不拉纤,撸起袖子一边看”,落实工作时,虚字当头、空字挂帅,把说了当做了,把做了当成了,只求过得去、不求过得硬。
2、不会做事的“躺平式干部”。这类人,办事效率低下,遇事不会做,碰到问题解决不了,其主观上也愿意做事,但工作能力相对不足。这类人不易接受新事物,也不愿学习新知识新技能,因此政策理解力差,执行力弱,工作效率低,大小事都请示报告,却始终不得工作要领,不能有效胜任工作。对待这类人,单位或部门领导不敢也不愿交办其重要任务,使其逐渐沦为“躺平”人。
3、不敢做事、不愿做事的“躺平式干部”。这类人原本是有干劲、愿干事、能干事的人,但有的是在某次工作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过失或错误,受到了处分,有的是在提拔晋升时遭遇失败,受到挫折和打击,使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严重受挫。这些人经受“打击”或“挫折”之后,工作时要么是思前恐后,畏首畏尾,要么是灰心丧气,积极性受挫,觉得“啥都不干难找缺陷,不做事情不担风险”,逐渐成为不敢做事、不愿做事的“躺平”人。
4、事事以领导态度为“风向标”的选择性“躺平式干部”。这类人并非没有能力,但作风拖沓、不重时效,无视群众诉求,事事以领导态度为“风向标”,守着条条框框办事。对领导重视的工作,就快马加鞭抓落实;对领导不怎么重视的工作,则选择性忽视;对领导没有要求、没有细化实施办法的工作,就“不会干不愿干不敢干”;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推下卸,能拖一阵是一阵,无视群众诉求,选择性“躺平”,使得一些原本可以化解的矛盾、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,致使群众叫苦连天。
5、混日子的“躺平式干部”。这类人多是凭借着昔日的地位、资历和关系等,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混日子,不思进取,不求上进,消极怠工,对工作是能应付就应付,单位或部门领导也不敢给他们派活儿。
【“躺平式干部”的形成原因】
“躺平式干部”的形成,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,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。主观上在于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、政治定力不过硬,客观上则与现有的机构职责划分、考核评价激励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有关。
1、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,事业心弱化
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,认识不到所从事工作的崇高意义,事业心弱化,把工作看作是个人的事,当成任务,而不是事业,面对工作总是先考虑个人得失,一做事就觉得吃亏不舒服。个别干部封建思想严重,对身份的认知存在偏差,误以为当干部就是“当官”,可以整天游山玩水,吃香喝辣,当他们在工作中遇到难题,无力解决了,就存在逃避心理,忘记了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主动选择“躺平”,安于现状、得过且过、不思进取,以“躺平”的心态应对一切。
2、个别基层机构职责界限不清,岗位职责设置不明
当前,个别基层机构权责不清,职能越位和缺位问题依然存在;个别岗位职责设置不明,存在一人多岗和一岗多责的情况,容易导致忙闲不均等问题。个别单位并不是严格按照定岗定责来划分的,而是人随事走。岗位职责任务不清,有时就会导致忙闲不均的情况发生,有的忙死,有的闲死,而且经常会出现忙者愈忙、闲者愈闲、鞭打快牛的情况。干的越多,分配的任务也就越多,忙的总有做不完的事,而不干事的人就越来越不干事,逐步成为了“躺平人”。
3、考核评价制度不精准不完善,影响到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
长期以来,考核评价被视为工作的“指挥棒”。当前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,影响到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考核结果缺乏有效使用,除了按照规定比例选拔出来的少数优秀干部,其余的干部基本都是合格,不合格的干部基本没有,考核内容只停留在纸面而没有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,难以对考核对象产生切实有效的绩效压力。二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在考核时不注重实绩导向,干多干少一个样,干好干坏一个样,甚至出现了多干多吃亏、少干不吃亏、“躺平还能躺赢”的怪现象,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4、激励手段比较单一,无法提供有效的制度激励
长期以来,基层干部主要依赖晋升激励和薪酬激励,并辅之以荣誉性奖励,但目前仍然面临着激励手段单一、有效激励不足的问题。干得多不一定拿得多,拿得多的也不一定干得多,这就不易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
5、问责制度不健全,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还未完全打通
目前,惩戒问责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,也缺乏干部淘汰机制,能上能下通道不畅。一方面,在问责上存在泛化和简单化现象,对“躺平”等不作为现象的问责少之又少。另一方面,缺乏干部淘汰机制,退出通道不畅,人员能上不能下,只要不违法犯罪,不犯大的错误,就很难下。缺乏淘汰机制成为滋生“躺平”思想的温床,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安于现状,甘当“躺平式干部”。
6、容错纠错制度不健全,试错容错空间相对较小
容错纠错制度作为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的制度安排,与问责制度一同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、相互影响的制度链条,但现阶段我们的容错纠错制度还不健全,试错容错空间相对较小。这就导致部分党员干部趋利避害,选择少做事甚至是不做事以减少出错。有限的容错空间,对党员干部产生了负向激励,于是一些党员干部就秉持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原则,出现了不敢做事、不愿做事的不良作风,成为“躺平式干部”。
【整治“躺平式干部”的纪律要求】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第一百二十一条?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、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,给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造成重大损失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,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,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,从重或者加重处分。
第一百二十二条? 有下列行为之一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:
(一)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;
(二)热衷于搞舆论造势、浮在表面的;
(三)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、以文件落实文件,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;
(四)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的。